我所再次通过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第27期(总第1174期)
2009年09月28日 发布





      2006年9月,我所通过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按照现行满三年进行复评审的规定,2009年6月我所提出了复评审申请。
      2009年9月24日,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邢谦、刘惠麒两位专家莅临我所,对我所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本次评审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空气洁净度检测、食品四大类共128个参数。
评审组通过召开首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实验室场所,现场提问、现场试验,抽查原始记录和报告书,核查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结果,调阅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和重要岗位人员等技术档案,并对重要岗位如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进行了现场考核。
      通过评审,评审专家认为我所质量体系能覆盖《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全部要素内容,组织结构清晰,内部职责分布合理,检验检测程序规范,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能按计划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积极参加实验室间能力验证,促进质量体系持续改进,实验室环境、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资源配备能够满足所申请的范围。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现场评审,同时通报了存在的不符合项,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对我所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非常重视,魏富财副局长亲临我所,并在末次会议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继续巩固近一段时期以来取得的成绩;二是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地整改;三是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抓好整改落实。
      9月25日上午,我所召开了各科室主任和质量监督员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本次复评审提出的3条不符合项,讨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保证在规定的30天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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