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 务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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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6月12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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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成立业务科,1985年以前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担,1988年成立青海省药品监督办公室,其职能是对辖区内药品进行监督抽样,在2003年7月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时,将其职能并入业务科。 业务科在所领导的领导下承办全所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现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主任药师1名,副主任药师4名,主管药师2名,科员3名。 业务科具体负责全所业务技术工作并组织实施,拟订抽验计划及其实施抽样,负责办理送检、抽样和注册品种的样品登记、分发和留样;督查检验进度,分析、研究、解决本所检验质量问题;承担检验报告书校对、审核、打印及其发送;承担药品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以及业务工作的催办、总结与上报;协调与省药监局各业务处室的工作;指导州、地、市药品检验所以及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之间业务技术工作。此外,负责辖区内药品检验标准发行,承担全所检验检测仪器的供应以及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和对照药材的采购供应,并积极开展全所科研咨询项目的管理工作。 近年来,业务科办公条件和设备有了明显改善,随着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科研工作的开展,工作量和工作范围逐年加大,各项工作正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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